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
来源: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2526 次 日期:2013-12-26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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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现将2013年度我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实施。

一、评审范围

灞桥区属内企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存档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初级职称认定、已获确认及晋升都必须在本单位有空岗的前提下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必须从事申报本岗位工作。

(三)初级职称认定条件

1、教育系统:研究生、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二级教师;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三级教师。

2、其他系统: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非全日制统招各类毕业生不能直接认定初级,须参加评审才能确定其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初级职称已获确认条件

按照职称属地管理原则,具有灞桥区以外职改部门评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调入我区后,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由单位办理已获确认。

(五)初级职称晋升条件

1、教育系统:全日制统招大专毕业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二年,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三年,可晋升二级教师。

2、其他系统:全日制统招大专生,取得初(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可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可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大专并持有初(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任现职满三年可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其他条件

1、考核条件:初级认定职称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初级晋升人员当年聘期考核应为优秀等次。

2、继续教育条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本岗位任职期间,必须完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3]195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公需课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专业课培训不少于56个学时”的规定,否则不能申报晋升。

3、计算机模块及职称英语条件

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个模块和职称英语c级考试(不含教育系统)。

三、报送评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内容

1、各主管部门将本系统内申报人员统一填写,《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3份,附电子版。

2、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空岗证明。

3、各申报人员按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西安市已获技术职称人员任职资格确认表》或《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贴照片)。

4、申报人员需提供个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5、申报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申报人员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初级职称认定人员需提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申报职称需出具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9、申报人公示材料原件。

10、申报人申请任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1份。

11、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社会、经济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3、其他材料或证明,以及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评审材料分装格式要求

1、以上10项内容中第1项材料由各部门单位随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统一报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第2至10项的原件部分按照顺序用统一的文件袋(盒)分类承装,并在文件袋(盒)上标注(粘贴)本袋(盒)所装材料目录。

3、第2至10项的复印件部分按照顺序用打孔夹(A4)进行装订成册。材料册应有纸制封面、封底,纸质封面上标注“申报材料”字样及申报人姓名和所在单位。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及专业、现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机考试情况、技术工作年限、继续教育、岗位、任现职来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完成及获奖情况等,并出具申报人员公示材料。对群众意见较大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坚决不予推荐申报。未向本单位职工公示的参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

2、上报材料中必须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报送材料原则上要用蓝或黑的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西安市已获技术职称人员任职资格确认表》、《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基层单位意见”及“呈报单位意见”栏,要写清楚被推荐人各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同意晋升的意见,并注明公示情况,主管部门领导签名,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4、电子版的《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统一用Excel制表,呈报单位用U盘报送。

5、呈报单位上报评审材料时,要认真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做好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并提交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同申报材料一并报来。区职改办对上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

四、表格下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到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领取,《西安市已获技术职称人员任职资格确认表》、《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五、报送时间

本年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本月底结束,请各单位收到文件后于12月27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审核整理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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