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07名,初中教师31名(含5名中层干部),高中教师2名。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毕业生,有一定业绩水平的骨干教师及相应任职经历的中层干部。
本次招聘采用定向招聘和非定向招聘相结合的办法。对中心片区中小学采用非定向招聘,对幼儿园、部分非中心片区中小学采用定向招聘。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届(往届)毕业生
1、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应为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2013年、2012年同类高校及学历、专业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应聘中小学教师应为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13年、2012年同类高校及学历学位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2、年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2014年师范类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考试,考试合格者,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聘用;2014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报名,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聘用;2013年、2012年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应聘学前教育、语文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5、派遣资格:具有湖北省或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二)骨干教师
1、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
2、年龄:中小学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骨干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应聘学前教育、语文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5、业绩水平: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或区(县)级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以及其他相当荣誉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中层干部
1、学历: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5、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任职经历:现任并具有3年以上中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或其他相当层次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9:00至2014年1月7日24:00
2、报名方式: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通知公告”栏中点击“2014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招聘教师公告”,选择相应入口,填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填表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并在线打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地点: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武汉市珞喻路546号武汉科技会展中心A馆2楼)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分别按附件2、附件3的目录顺序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到短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
(四)笔试、试讲及综合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试教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试教:试教形式为无学生说课,其中体育学科为有学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学科另须加试专业考核内容。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综合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求职意愿、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个环节均由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上通知公告。
(二)根据《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局 东湖高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人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新管教文卫字〔2013〕116号)规定,被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分配至各学校,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招聘学校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办理社会保险(特级教师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除外)。
(三)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办理入户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
4、不服从组织调配;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6、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
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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