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院(校)人事局(处),兵团机关有关部门,兵团直属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04年兵团令第3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兵人发〔2006〕29号)和《关于在兵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兵人发〔2009〕121号)文件规定,结合各专业职务系列的性质、特点,现将2014年兵团各专业职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宏观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培训机构在举办专业系列继续教育培训班前,应将培训内容及学时安排等具体事宜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举办,对未经列入兵团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未按要求开展创新案例公需科目的班次,兵团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不予发证认定。
2014年新疆兵团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选题通知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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