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律师、公证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12月13日评审通过,6名同志具有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毛惠琴等2名同志具有公证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3日-19日,共7天。公示期内,可以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市司法局或市职改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市司法局3088261,市职改办3081468。
具体评审结果请参照:http://www.qzrls.com/info_detail.asp?id=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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