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许昌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面试应试者须知
来源:许昌职称网 阅读:1389 次 日期:2013-11-30 1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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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必须按时到达考点并在指定位置报到,迟到30分钟或无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参评资格。

二、面试全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应试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三、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使用假证件或找人替考者,经查实,取消当年面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评。

四、应试者进入候考室应立即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申报高级职称的考生,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部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申报中级职称的考生直接进行答辩,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六、参加说课的考生进入备课室前需将随身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抽签确定说课题目,备课时间20分钟,考生仅准备“教学过程”部分(含板书),备课期间考生不得携带除课本外的任何书籍纸张,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当年面试资格。

七、面试过程中,应试者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姓名,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立即停止答题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八、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三年内不得申报。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面试成绩以同专业各考场加权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最终成绩分城市农村按学科分别排序并实行末位淘汰;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十、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全程监督,如遇有考官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考生可当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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