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考务工作的具体事项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阅读:938 次 日期:2013-11-29 09: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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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题工作及试题领取

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面试题两套,11月30日使用面试题(题本)A、12月1日使用面试题(题本)B。各套面试题仅限当天使用,不得混用。

面试使用的面试题本(评委用)、面试题(考生用)、《面试评委评分表》(评委用表一)、《面试评委评分比较用表》(评委用表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使用过程中不得复制;《面试成绩汇总表》(计分员用表一)、《面试成绩排名表》(计分员用表二)、《考试总考分汇总及排名表》由各考点根据需要复制(式样附后)。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28日、有关省级主管部门于11月29日持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面试试题。

二、面试前的准备工作

各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务必在11月20日17:00前将面试安排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导致面试题不能按时印制从而影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的责任由相关市(州)、相关部门自负。各地、各部门面试分组数据一经上报,未经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或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三、面试考务工作安排

面试工作参照《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执行,面试考官与应考人员均应抽签,以确定组别、顺序。

1.面试前,施考单位要认真对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遵守面试纪律。

2.确定并布置好考场和候考室。面试考场应尽可能选择面积适中、光线较好、比较安静的场所。场内设主考、评委、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考生等席位。候考室应尽可能选择比较安静、与考场距离较近、但便于隔离的场所,以便对未进行面试的考生实行全封闭;候考室设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引领员1人。候考人员入厕,须有工作人员陪同。要为候考人员准备开水;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中午要为其提供便餐。

3.所有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和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入闱封闭,并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各考点必要的工作电话须派纪检(监察)人员值守。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评委与候考考生、已面试考生与候考考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隔离。

4.根据参加面试的考生总人数及各招考职位计划情况,合理确定每天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提前拟制面试考生名册(内容为考号、姓名、性别、面试序号、考生签字等栏目)和面试序号签,供面试考生报到及抽顺序号使用。

5.面试考生报名时,须提醒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达考场,并要求考生不得携带备考用品进入面试场所。

6.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30前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迟到者不准入场。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是否相符,考场负责人宣布面试有关事项后,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抽签后,要将自己的面试序号准确无误地填写到面试考生名册上,以备登分与核对。考生填写面试序号时,工作人员要特别注意考生填写面试序号的准确性,不能出现考生姓名和面试序号不吻合的情况。

7.印制各种表格送有关人员熟悉表格内容和使用方法。准备好评分、记分用的笔、计算器、计时钟、提示牌(提示牌共2块,分别为“5分钟时间到”和“面试时间还有3分钟”)。

8.此次面试,每个评委组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使用一套试题,每个考生不再抽取、拆封试题。每套面试题本(考官用)和面试题(考生用)统一于面试当天8:30钟启封(由参加当天面试的3名考生代表,于面试开始时在考室内监督面试工作人员启封,具体做法为监督员将试题袋交考生代表检验是否密封完好后,再交计分员启封,启封时,不得将试题内容泄露给考生)。每天上午8:30—9:00为面试评委熟悉当天面试题本和面试评分表内容时间,9:00开始面试,面试时限为每人15分钟(含考生审题5分钟)。每个考生面试时,面试题单仍放在考桌上不再收回。

当天面试结束后,所有面试题本(考官用)和面试题(考生用)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全部销毁。未使用题本不得拆封,在全部面试结束后由监督人员监督销毁。考官使用并签名的结构化面试评分表要作为文书档案保留。

9.主考官按如下程序操作:

考生就座后,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题本上的“指导语”,告诉考生:“答题时,请按照面试题的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时间共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并宣布“现在开始面试,请审题,计时开始”。

记时员举牌显示“5分钟时间到”时,主考官按面试试题顺序向考生提问。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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