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符合秦都安置条件的未就业城镇义务兵招考临时治安、交通协管员。为了确保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招考临时治安、交通协管员共计80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2010年至2012年退出现役且符合秦都安置条件的城镇义务兵。具体条件如下:
1、从秦都区武装部入伍且持有安置卡的;
2、入伍前,本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秦都区;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秦都区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或一直为自由职业者或在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
4、退伍后,已在区民政局报到且已被接收的。
三、招考方法步骤
本次招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理论考试、公布招考结果、择优录用的办法分步实施。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考条件和要求。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日—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区政府4楼424房间。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父母及本人户籍信息的家庭户口本原件及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红底彩照3张。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秦都区临时治安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时政常识、政治基本理论、交通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基础知识等。试卷满分为100分。
2、准考证的领取。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2:30—6:00)在区政府4楼424房间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不得代领。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公布招考结果
笔试结束后,5天内公布成绩,并按招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请考生在区政府 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及时查看。
(五)人员录用及待遇
对确定的录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招考为临时治安、交通协管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工工资标准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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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临时治安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咸阳秦都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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