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13年枣强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范围
1、 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已在本县企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13年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5、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截止到公告之日,即:1983年11月25日后出生,含11月25日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 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
(12月4日下午5:30截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联系电话:8233929。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他人不得替代。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持相关证书、已在本县就业的毕业生须持本人工作单位证明)、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缴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6日在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领取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面试比例: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六、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合成。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辞退。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对因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的,后果自负。
5、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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