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名单事项通知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阅读:1122 次 日期:2013-11-25 10:09:0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名单事项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递补对象: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n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204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1月25日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面试报名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报名

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照片一张,到体能测评报名处办理体能测评报名手续。

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日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