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驾驶员通告
来源: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832 次 日期:2013-11-23 13: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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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辅导员、驾驶员),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部门及岗位 人数 相关要求
系部辅导员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男性,须住校
校车驾驶员 1 持有A1有效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40—55岁,男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待业或录用时能够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布招聘信息和报名方式

(一)公开招聘信息:在泉州经贸学院网站(www.qzjmc.cn)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通告。

(二)符合条件者可持相关证件直接向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名;也可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预报名,面试时(时间另行通知)再正式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提交相关证件。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

(三)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驾驶员须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2张。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录(聘)用资格。

四、招聘录用形式

(一)采用公开招聘、直接面试、考核录用的形式。

(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录(聘)用。报名人数较少时适用简易程序。

(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教师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费用自理。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动弃权的,按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予以聘用(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再确定是否续聘。工资待遇按学院编外人员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五、报名联系方式

1、学院人事处邮箱:jmxyrsc@163.com;

2、联系方式:0595—22462369,陈老师

3、详细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泉州经贸学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2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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