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测试人员应按照测试通知规定的时间,上午7:30,下午1:30准时开始,从1号开始按顺序依次进行,每隔15分钟下一位开始准备。
2、参加测试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测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测试。
3、在测试开始前30分钟测试对象从试讲试题库中抽取一个讲课题目进行备课。一位测试对象开始测试时,下一位测试对象准备。
4、时间要求: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测试对象自我介绍、讲课10—12分钟,答辩及测试员随机提问3-5分钟。
南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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