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议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监察室(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71号,邮编:15410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6号市人社局北办公区,邮编: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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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册详情请参考:http://www.hl.lss.gov.cn/hghrss/view.jsp?id=000000000000800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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