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全省监狱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通知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阅读:708 次 日期:2013-11-15 16: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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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要求,现将本次招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 间: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9∶00—12∶00,14∶00—17∶00;

地 点: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二楼小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的要求带齐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四)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但资格复审递补工作截至11月27日17:00前完成。

(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由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6656951/86720457(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2013年全省监狱系统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13年全省监狱系统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表详情请登陆:http://file.scpta.gov.cn/20131115/20131115142330_n_11626.html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2013年11月1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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