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来源:武警云南省边防总队 阅读:4237 次 日期:2009-10-30 0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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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边防部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正规的现役部队,担负着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和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重任,主要职能是武装警戒、出入境检查、边境管理、处理涉外事务、缉毒缉枪和服务保障等,具有公安性、军事性和涉外性的特点。

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云南省边防总队)在部队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中,十分注重引进各类人才,先后从省内外院校接收了两千余名应届毕业生充实干部队伍,并根据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规律做好对他们的选拔、培养、使用和提高工作,一大批入伍大学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部队建设和边防工作的骨干。

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祖国边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公安边防部队的行列来,在边防的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接收范围: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接收条件:

1、男生。

2、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3、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不低于170cm,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

5、年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止2010年8月31日)以下。

6、学历:公安专业大专以上,其它专业本科以上。

接收专业及人数:

1、文学类25人(主要是外语类特别是东南亚小语种专业、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类专业);

2、法学类15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边防管理专业);

3、工学类15人(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4、医学类10人(主要是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

5、教育学类5人(教育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6、管理学类5人(会计、财务管理、档案学专业);

7、理学类5人(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专业);

8、历史学类1人(民族学专业);

9、公安专科19人。

重点招收以上专业品学兼优,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大学生。

接收程序:

1、报名。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号、身高、视力、本人或家庭3个以上的联系电话用铅笔写在封面)、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个人自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及其它各种证书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学校招生办复印并盖章)按以上顺序装订,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一起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或送至我处,报名时间从200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2、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两个科目),时间安排在2010年2月下旬;

3、组织初选对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心理素质检测(使用软件检测),时间安排在考试期间;

4、考察政审(2010年3、4月);

5、签订协议(2010年5月);

6、入警报到和培训(2010年9月初);

7、批准入伍;

8、定职授衔。

使用方向:接收毕业生入伍后培训6至10个月,培训结束后分配到云南省八个边境州市公安边防部队所属的基层单位工作。

待遇:学生入伍后即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自2010年6月30日起,大专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定正营职,授予武警少校警衔。

注意事项:

1、不符合接收条件和接收专业的、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按照符合条件、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通过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会提前10天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凡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再专门通知;

3、接收数量为100人,参加考试人数为200人,即考试、测试、考核后淘汰100人;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测试的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联系地址:昆明市滇池路966号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电话:0871-4025335(徐干事)、0871-4025336(葛干事);邮政编码: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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