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包人发〔2013〕39号)的规定,各旗县区人社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称申报归口管理的要求,对本地区、部门2013年度审核推荐且资格审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单进行了复核,确定了在旗县(含石拐区和白云区)、在苏木(乡镇)工作申报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公示受理电话:
市公务员局纪检监察室 5221891
市公务员局职称科 5221911,5221912
附件:2013年包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旗县和苏木(乡镇)工作申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btrs.gov.cn/rsrc_content.aspx?contentId=4229
包头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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