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葫芦岛市建昌县财政局财源办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183 次 日期:2013-10-26 10: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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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建昌县财政局财源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将于2013年10月28日进行统一体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于10月28日早7:30前到县政府三楼人事局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3年建昌县财政局财源办招聘考试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体检表第二页需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4、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勿迟到,对无故缺检和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5、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项目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在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7、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否则不予聘用。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8、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建昌县人事局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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