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锡林郭勒分局新开通收费机构定员的批复》,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面向锡盟各旗县市(区)公开招聘通行费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共招聘通行费收费所工作人员319人(其中219名男性、100名女性),工作地点为锡盟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所属沿线通行费收费所。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计算机、法律、财会、交通公路专业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心理素质,五官端正,随时能够服从全盟任何一个收费所调剂和工作,能够坚持在异地和野外艰苦环境工作和生活,能适应环境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锡盟户籍或锡盟生源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锡盟户籍时间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校在读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委托锡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报名网站: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www.xmpta.com.cn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2.报考者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务必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2.资格初审由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2.报名费每人10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11月5日24:00点,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11月8日-11月9日17:00点前,登陆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 试
1.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上午;
(考试地点:全盟只在锡林浩特市设置一个考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根据实际招录人数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所有进入体检人员必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所携带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所携带证件的复印件各两份进行资格复审,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不符合所填报考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从笔试成绩分数中未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请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的随时畅通。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影响和不符合集体生活要求的、有视觉障碍的、先天性疾病的、急慢性传染病的、适应不了倒班工作的均不符合聘用要求。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锡盟分局在应聘者户籍所在地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2. 对拟聘人员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3.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 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报内蒙古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审核和批复。
2. 根据公路开通运行情况,聘用人员分第一批和第二批上岗,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中以奇数计算前128名为第一批桑宝线人员,其余191名为第二批锡桑线人员。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4. 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100元。
九、咨询和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8288128、(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
监督举报电话:8288139(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
上级主管电话:04716930057 0471596524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8235702
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2013年10月2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