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招考注意事项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阅读:1796 次 日期:2009-10-16 22: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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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为确保报名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效率,保证考生在报名时间内成功申报理想职位,现就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上申报录入信息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规定,请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考试录用计划,详细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名。

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均必须具备(招考公告中另有明确的除外),否则不得报考,同时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后果自负。

三、网上申报需注意事项

1、户籍所在地栏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栏:请详细填写至市县或乡镇。

2、联系电话: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1个亲属电话(手机),以备面试阶段联系畅通。

3、学习经历:从小学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含2010年7月前能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等。

4、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职位要求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

5、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6、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7、现身份为公务员的考生,请在备注栏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8、考生系2010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如报考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报考已经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

9、职位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有分数的明确具体分数,并在相应栏中填写,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写明。如:“本人已持有甲类二副船员适任证书”、“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

10、2008年、2009年毕业学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现本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存放的具体单位(地址),并明确2010年原学校是否可以发放2010年派遣证(报到证)。

11、有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无上述内容或填写不详实则为无效申报。经退回仍不及时补充完善的,将不予通过。请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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