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和名额:临床专业6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4名;预防医学2名;医学检验专业2名;药剂(临床方向)专业4名,医学影像专业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专业和国民教育序列医学检验、药剂(临床方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宝鸡籍,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5、具备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四、招考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 10月 28日至 10 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在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凤翔县城雍兴路南段)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报名分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检验、药剂(临床方向)、医学影像六个专业按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考生报名后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公开招聘其他有关事宜请在凤翔县卫生局网站(http://fxxywsj.sxhealth.sn.cn)查询。
3、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按照通知时间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4、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有关标准,收取报名费100元。
㈡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医学知识(考试时间120分)。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按岗位要求命题,分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检验、药学、医学影像共六类。
2、专业知识面试:专业知识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报考专业类别原则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告,并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若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专业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分专业进行面试。每位考生答辩时间为15分钟。
㈢体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㈣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其它不良记录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㈤公示: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人选,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7天(含节假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㈥聘用: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㈦待遇: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咨询电话: 2952112 7219012
凤翔县基层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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