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喀什地区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现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教育局空缺的七个正科和五个副科级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化方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喀什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职位
(一)正科:
1、办公室主任1名(行政)
2、思政科科长1名(行政);
3、团工委书记1名(行政);
4、维稳办主任1名(行政);
5、招办主任1名(事业);
6、双语办综合科科长1名(事业);
7、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1名(事业)。
(二)副科:
1、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名(行政);
2、教研室副主任1名(事业);
3、内学办副主任1名(事业);
4、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
5、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
四、竞争上岗的范围
从地区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产生,报考行政科室职位需具有公务员身份。
五、竞争上岗的条件与资格
(一)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
3、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事;
4、具有竞争职位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除符合以上六个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4、报考正科级职位者,需担任正科级职务,或有两年以上副科级职务任职经历。
5、报考副科级职位者须担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满3年以上;
6、教研室副主任要求从事中小学一线教学工作六年以上,从事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三年以上;
7、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要求信息技术专业毕业,从事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视频新闻和文字新闻能力。
8、具备竞争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计算工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2013年9月30日。
六、报考的程序与方法
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成立地区教育工委、教育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委组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稳步有序进行,成立地区教育工委、教育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华东(地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艾尼瓦尔.阿布力米提(地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宁忠生(地区教育工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少明(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行署教育督导室主任)
林柏春(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买买提.沙吾提(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双语办主任)
陶育红(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明宏(地区教育工委组织人事科科长)
(二)召开大会进行动员。同时公布竞争职位及条件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竞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请从“喀什教育信息网”下载),经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公布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报考人数不少于竞争上岗职位总数的两倍。
(四)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汉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用汉语言文字印制,应试者统一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内容:教育管理人员必备的应知的教育基本政策法规,管理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五)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程度、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的能力。面试小组对竞职演讲人员面试评分,并公布面试结果。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六)民主测评。在竞职演讲的基础上,参会人员根据演讲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民主测评,填《民主测评表》,并公布民主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占综合成绩的40%。
(七)公布综合成绩,确定拟任人选。公布综合成绩,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集体讨论后,从低分到高分,原则上按1:2提出考察人选。
(八)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地区教育工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九)讨论决定。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教育工委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十)公示。对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
七、时间安排
(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10月12日前)
1、宣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竞争上岗职位、条件及报考资格。
3、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10月12日-22日)
1、10月22日19:00(北京时间)前交《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2、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公布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三)笔试
10月24日上午10:00-12:00(北京时间)时间为2小时。
(四)面试
10月28日面试。时间从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始,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9:30(北京时间)前到场,不按时到者视为弃权。
1、公布面试顺序、评委及注意事项;
2、面试时间:每人面试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民主测评
1、参加测评人员(应参加人员的80%以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
2、公布民主测评结果。
(六)考察
10月30日开始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差额考察。
以上各项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教工委、教育局的领导下,由教工委组织人事科具体实施。
九、监督
为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用人行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地区纪检委、地区人社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526327
十、纪律要求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评委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对竞争上岗工作中违反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考试的命题、评卷等环节,必须严格保密,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不正之风。
中共喀什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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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喀什地区教育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doc》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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