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社〔2013〕272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178号)要求,经岗位征集、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程序,决定招募赵岩等311人作为2013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选,服务期自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加紧组织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签订《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三支一扶”计划政策解读、基层工作技能,以及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等。
二、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信息录入工作。务必于9月30日前将新招募人选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三、抚顺市超额招募的11人,其工作和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等各项经费,由抚顺市自行承担。
四、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和考核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对大学生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予以清退。
五、入选“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可凭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开具的相关手续,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附件:具体2013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名单请参照:http://www.ln.hrss.gov.cn/ln/99/10/2013/10/i37608.shtml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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