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2013年下半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703 次 日期:2013-10-08 11: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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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实施公开招聘,方案内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技术物资供应;教育系统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教育系统设备维修、调剂、分配;相关资讯、信息服务及人员培训;承担天津市高等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代理工作。中心等级规格为相当处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部门电话
专业 学历 其它
专技岗 2 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做大学生毕业派遣);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人员;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24372056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网站(http://www.tjjczx.com)。

招聘信息公布时间:2013年9月30日—2013年10月18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网址:www.tj.lss.gov.cn或http://www.tjjczx.com下载、填写《天津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将填写完毕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题发至邮箱(ji_chun_hui@126.com),并将应聘人员登记表传真至中心办公室(24372056)。

报名具体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2013年10月26日

联系电话:022-24372056

联系人:及老师陈老师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9: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八区嵩山道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天津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中心将发放准考证。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考场参加考试。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网站(http://www.tjjczx.com)。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设60分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1:1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到中心岗位进行为期两周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中心(部门)给出考核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中心将在方案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批与备案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入职手续。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37205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4372058

天津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

2013年9月3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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