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保山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拟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将处以5年内全国公务员禁考的处罚。
资格复审时间为:10月13日,14日公安类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市级岗位的考生在市人才市场。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对于招考对象为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其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因助学贷款未还清暂无毕业证原件的考生可携学校开具助学贷款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到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2009年10月12日24:00前),向保山市人事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同时还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将《申请表》和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保山市人事局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附后),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保山人事人才网(www.bsrs.gov.cn)保山党建网(www.bsdj.gov.cn)上公布(于2009年10月15日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则等额进行面试或取消该岗位。递补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于面试前1天将放弃面试的说明按前述要求发送到市人事局指定的电子邮箱,未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的面试临时缺考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二、面试
面试由市级统一组织,市县区分别设立面试考点。工商、地税、药监、质监系统考生统一由市级面试。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部分岗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及情境模拟面试。
三、面试时间
全市统一为2008年10月18日开始到20日结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0875-)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2122559 保山市人事局:2122069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2140274 隆阳区人事局:2122827
中共施甸县委组织部:8127382 施甸县人事劳动局:8123454
中共腾冲县委组织部:5165147 腾冲县人事局:5138200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6128781 龙陵县人事劳动局:6127509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7130361 昌宁县人事劳动局:7131388
保山市人事局信箱:gwyglk2009@sina.com
附: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