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二、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属西湖区的申请人(下称申请人),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含2011年下半年起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依据杭州市教育局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杭州市西湖区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申报
10月2日~10月9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即为“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提交书面材料
10月11日~10月12日,申请人到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提交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集中组织体检
10月17日(周四)上午7:00,由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申请人需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包括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规定体检项目漏检或缺检均视为不合格处理。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体检当天要求空腹,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四)材料复审、现场确认
10月21日~10月22日,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是否正式受理。未参加国考的部分申请人需缴纳280元考试费用(在职教师和师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交考试费用)。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过程中的面试、笔试、认定结果和领取材料等通知,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通过“西湖区教育信息网”(网址www.xhedu.net路径:首页—教育行政—人事管理—资格认定)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11月12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29日左右。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二)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山下二弄19号(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乘车路线:乘坐73路78路凤起路保俶路口下车;乘坐51路52路7路假日4线/J4断桥下车;乘坐16路25路6路73路省府大楼西下车。联系电话:56735330,邮编:310007。
(三)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和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http://www.hzedu.gov.cn/)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面试的告知时间在11月12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29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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