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09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来源:玉溪市人事局 阅读:4372 次 日期:2009-10-08 13: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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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考试实际,现将2009年玉溪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10月10日—11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5-2号物资大厦二楼)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还须出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对于招考对象为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其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对享受民族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册(若无特殊原因,身份证、户口册的发证日期必须为2009年6月17日以前)。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四、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将处以5年内全国公务员禁考的处罚。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 2009年10月9日24:00前),向玉溪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云南考试网论坛所附的《放弃面试申请表》(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同时,还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将《申请表》和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wy@yxrs.gov.cn),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结束后在玉溪市人事局网站(www.yxrs.gov.cn)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递补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于面试前1天将放弃面试的说明按前述要求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wy@yxrs.gov.cn),未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的面试临时缺考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五、特别提醒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咨询电话:0877-2025590 2021406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八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玉溪市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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