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招录笔试阅卷完毕,各位报考人员可从10月9日0:00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现将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信息的查询
考虑到考生下载所需网络带宽与目前技术所能提供的最大带宽的关系,本次考试成绩不提供所有考生成绩打包下载的方式查询,仅可通过指定的官方网站--云南考试网的“成绩查询”栏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应先进入www.ynrsksw.cn,然后选择“其他考试进入主站”,再点击“成绩查询”的方式进入成绩查询页面)。
根据招考公告,经研究,现划定笔试成绩45分(已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并已含各类加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该岗位拟招考数2倍范围以内的人员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0月10日同时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的公务员招考专栏(www.ynrs.gov.cn)和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的论坛进行公示。
10月9日为查分期。《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为全客观题,不予查分;考生如对《申论》成绩有疑问,请于10月9日24:00前填写本文所附表格,发送EMAIL至ynsrstgwyc@sina.com,10月10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个人的岗位排名情况。
根据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公告,笔试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二、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代码以“36”开头的岗位,属省级机关及部分省级直管单位,资格复审的时间定于2009年10月15日8:30-17:00,地点在云南省警官学院本部警体馆(昆明教场北路)。其余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各州市的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将处以5年内全国公务员禁考的处罚。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报考地的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报考岗位代码以“36”开头的弃考人员,必须在2009年10月14日24:00前),向录用单位的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录用单位为县级及以下单位的,向州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云南考试网论坛或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专栏所附的《放弃面试申请表》(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同时,还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将《申请表》和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附后),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原因,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上网公布(岗位代码以“36”开头的岗位的递补人员名单,于2009年10月16日上网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递补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于面试前1天将放弃面试的说明按前述要求发送到各州市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附后),未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的面试临时缺考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考要求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对于招考对象为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其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如有职称证书、外语等级、政治面貌等方面要求的,尚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面试的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参加后续的面试工作。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组织。我省各州市均实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由于2010年我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将提前至上半年,故2009年我省各地的面试工作必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
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岗位代码以“36”开头的岗位,全部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法(报考省外办岗位翻译类岗位的人员,还需要进行外语专业测试)。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09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各州市的面试方法及面试详细安排请详阅各州市网站通知。
四、岗位代码以“36”开头岗位的面试安排
岗位代码以“36”开头的岗位,是省级机关(含省地税局直征分局)及省级直管的监狱、劳教系统的岗位,其余工商、地税、药监、质监等省级直管单位的岗位代码不以“36”开头,划入各驻地州市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
岗位代码以“36”开头的岗位,于10月17至19日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时间附后),面试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本院。请参加早上面试的考生于当天8:00前到达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进行集中点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天13:30到达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进行集中点名。比规定时间迟到30分钟的考生,视为本人弃权,不得再参加面试。
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驾照等身份类证明,可以视同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面试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本次面试全部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考生、考官、纪检人员、计分员在考试前进行抽签(考生抽序号,考官、纪检人员、计分员抽考场),抽签完毕随即按抽签顺序及考场开始面试。
每天上午的面试成绩于当天中午13:30左右予以公布,每天下午的面试成绩于当天下午19:30左右予以公布。现场公布成绩的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的警体馆。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及父母姓名,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根据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公告,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的排名,并确定参加首轮体检的人员。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首轮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首轮体检。
六、体检和体能测试
报考岗位代码“36”开头岗位的体检工作按如下通知进行安排,各州市的体检和公安系统的体能测试工作请详阅相关州市的通知。
为方便外地考生,报考岗位代码“36”开头岗位的合格人员从10月22日起至10月25日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要吃油腻食物,并在体检当天空腹前往。体检费用为300元/人,请考生自行准备。
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由用人单位在体检中心对体检人员进行验证,并带领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的安排:
报考省纪委、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民革省委、民盟省委、九三学社省委、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含省高校工委、省纪委派驻教育厅监察室)、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水利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直征分局、省劳教系统的面试合格人员,于10月22日8:30到红会医院十二楼体检中心(昆明市青年路与圆通街交*口)参加体检;
报考省第一监狱、第二监狱、第三监狱、第四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监狱管理局农科所的面试合格人员,于10月22日8:30到五华区人民医院(昆明市东风西路与昆师路交*口)参加体检;
报考省第一女子监狱、第二女子监狱、第三女子监狱、安宁监狱、官渡监狱、五华监狱的面试合格人员,于10月23日8:30到五华区人民医院(昆明市东风西路与昆师路交*口)参加体检;
报考昆明监狱、宜良监狱、嵩明监狱、杨林监狱、保山监狱、楚雄监狱、大理监狱、建水监狱、景洪监狱、丽江监狱、临沧监狱的面试合格人员,于10月24日8:30到五华区人民医院(昆明市东风西路与昆师路交*口)参加体检;
报考普洱监狱、曲靖监狱、文山监狱、小龙潭监狱、玉溪监狱、元江监狱、昭通监狱、中安监狱的面试合格人员,于10月25日8:30到五华区人民医院(昆明市东风西路与昆师路交*口)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八、注意事项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十月九日
附:
各州市公告网站、电子邮箱,各部门联系电话见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