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区的建设步伐,打造建设一支能适应新区发展的干部队伍,为新区的大发展、大建设、大稳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经南阳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面向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科级干部遴选及招聘工作,方案(摘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选调(聘)职位及人数
选调(聘)12名正乡(科)级干部,5名副乡(科)级干部。
机关正科级职位(9名):
1、工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
2、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
3、监察分局副局长1名;
4、财政局副局长1名;
5、招商融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
6、国土建设环保局副局长1名;
7、社会事业局副局长2名;
8、行政执法局副局长1名;
全供事业单位正科级职位(3名):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2、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
3、教育中心主任1名。
全供事业单位副科级职位(5名):
1、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
2、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2名;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四、遴选及招聘范围、资格及条件
1、范围
南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党政机关及对口参公事业单位的干部。
2、资格及基本条件
(1)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正乡(科)级职位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乡(科)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正乡(科)级职位的,具备任正乡(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12年8月30日以前任职)经历或任副乡(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2011年8月30日以前任职)经历;报考副乡(科)级职位的,具备任副乡(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2012年8月30日以前任职)经历。
(3)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独当一面,擅长解决复杂问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
3、职位要求
正乡(科)级:
(1)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有较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服务大局和参谋决策能力突出。在县市区党政办系统或乡(镇、街道办)书记、乡镇长中产生。
(2)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有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工作经历,熟悉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监察分局副局长:熟悉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办案经验。在县市区纪检监察系统中产生。
(4)财政局副局长:熟悉财务管理、融资工作。在县市区财政系统中产生。
(5)招商融资局副局长:熟悉招商、项目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协调能力。在县市区招商局或乡(镇、街道办)副书记以上领导干部中产生。
(6)国土建设环保局副局长:熟悉建设管理等工作,能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法规政策。在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系统中产生,分管或负责建设工作的优先考虑。
(7)社会事业局副局长: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在乡(镇、街道办)副书记以上领导干部中产生。
(8)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熟悉国土、规划、城建相关法规政策,有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在县市区城乡规划系统或乡(镇、街道办)人大主席以上领导职务中产生。
(9)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熟悉政法、信访、安监的法律法规,具有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在乡(镇、街道办)书记、乡镇长中产生。
(10)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在县市区城市管理系统或乡(镇、街道办)副书记以上领导干部中产生。
(11)教育中心主任: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在县市区教育系统中产生。
副乡(科)级职位:
(1)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熟悉招商、投资项目服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擅长征地拆迁及项目安置工作。在乡(镇、街道办)副乡长以上领导干部中产生。
(2)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熟悉国土、规划、城建相关法规政策。在县市区城乡规划系统或乡(镇、街道办)副乡长以上领导干部中产生。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在县市区城市管理系统或乡(镇、街道办)副乡长以上领导干部中产生。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聘)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
2、报名。报名工作由新区选调(聘)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报名。
3、资格审查。南阳新区选调(聘)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基本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
4、确定面试人选。南阳新区和各县市区成立选调(聘)工作联合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遴选。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绩考察等形式进行。择优研究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面试工作由南阳新区选调(聘)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测试竞选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6、确定考察对象。按照面试的成绩,依照调(聘)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列,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因故放弃的不再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聘)。
7、体检和组织考察。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考察工作由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同一职位应有同一考察组考察。重点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等情况,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调(聘)职位做出评价。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
考察对象经查实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考察实行预告制度,提前3天在被考察对象单位公布考察时间、内容及考察组的联系方式。
8、研究决定。考察结束后,依照最终成绩和考察的结果提交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9、任前公示。拟选调(聘)人选确定后,在拟选调(聘)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10、任职办理。对选调(聘)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用职务的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选调(聘)前职级在南阳新区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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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新区遴选及招聘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新野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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