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缴费结束后,有部分职位无人报考或报名人数太少,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经研究,研究生教育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调整为4:1,本科二学位教育、专科教育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调整为3:1,笔试开考比例调整后,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允许调剂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的范围及原则
(一)此次无人报考或不足笔试开考比例需调剂报名的职位共28个(详见附件1)。
(二)此次调剂报名只允许已办理报名手续且已缴费的考生改报无人报考职位或不足开考比例职位。
(三)改报时,优先考虑报考人数超过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改报无人报考或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也允许不足开考比例职位考生间互相调剂改报。
(四)改报者必须符合拟改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五)所报考职位人数刚刚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六)改报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必须参加了9月2日的体能测评,取得了体能测评合格通知单。
二、调剂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调剂报名的时间为9月9日(星期一)14:30至18:00。
凡欲改报职位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2楼大厅(银川市北京东路149号)现场办理。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改报手续的考生可委托亲友持本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办理。经调剂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职位,报考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将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还报考费。
咨询电话:(0951)5099005 5099125
附件:1.2013年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统计表
2. 2013年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统计表
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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