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报名情况,为了更好地使用招聘指标,经研究,现将8月30日发布的《九龙坡区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村、社区书记、主任任职条件要求作如下调整:
1、截至2013年9月3日,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须在九龙坡行政区域内任同一职级时间满2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累积计算任职年限。
2、主城区担任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区居委会书记及主任,经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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