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一位同志(附件1)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9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司法局政治处。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9月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司法局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4236211
附件:来宾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51156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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