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阎良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阎良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808 次 日期:2013-08-23 16: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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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我区农村基层单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涉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我区振兴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教育人员10名,医疗卫生人员6名,涉农人员7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西安市阎良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等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要求如下: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考生一律在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星期一)—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联系电话:029-86205261

2、资格审查:先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前,由应聘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所在人才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报考教育类的考生还需携带教师资格证,持以上材料到现场验证,以上所有材料及证件均需交一套复印件留存备案。

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验证地址: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506室(前进路95号)

验证时间: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9月2日(星期一)—2013年9月3日(星期二),地点在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506室(前进路95号)。

联系电话:029-86205261

3、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考核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liang.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4、体检: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着重审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需要的材料:鉴定、个人档案、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或存根和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6、公示:考试、复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liang.gov.cn)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

(二)聘用。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区人社局发送给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区人社局报到,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见习使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注意事项

1、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考试考核、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合格人员名单及整个环节所有时间安排均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liang.gov.cn)公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勿错过时间。

五、政策待遇

(一)对招录到农村中、小学和镇街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定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录到镇街卫生院工作,且签定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奖励3万元。奖励金按服务年限分期支付。

(二)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区财政统发工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管理。

(三)对振兴计划招聘到我区农村基层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区人社局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区境内镇街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四)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教育、卫生、农技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五)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资助经费,并不得录用为本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2013年西安市阎良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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