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目标】
1.识记课程、教材等概念。
2.明确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课程种类的划分和课程体系中不同课程的比例关系,理解教学计划的组成、编制教学大纲的意义和原则,以及大学教材的基本特点。
从不同的视角去认识课程,可将课程分为各种类型:按课程的侧重点放在认识的主体上还是客体上来构建课程,可将课程分为学科课程和经验课程。前者把重点放在认识客体方面,即放在文化遗产和系统的客观知识的传授上;而后者则注重认识主体方面,即学习者的经验和自发需要。从分科型或综合型的观点来看,可以分为学科并列课程和核心课程。并列课程注重系统知识的传授,以一一门门学科为中心;而核心(或中心)课程则以旨在解决社会生活问题的综合经验为中心内容,辅之以边缘学科知识。从层次构成上看,可将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专业课程。从选课形式上看,可将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限选课程和选修课程。
根据课程课时数的多少将课程划分为大、中、小、微型课程。根据课程内容主要是传授科学知识还是操作技能,划分为理论型课程和实践型课程。根据课程有否明确的计划和目的,将课程划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后者利用有关学校组织、校园文化、社会过程和师生相互作用等方面给学生以价值上、规范上的陶冶和潜移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