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和《关于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榆林市教师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考试,报考榆林市教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可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上查询)。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8月17日-8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复审地点:榆林金龙宾馆(榆阳西路同航宇路的交叉处)。
三、考生提供材料
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公告》的规定,须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均为A4纸)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往届毕业生应提供:1.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2.笔试准考证;3.身份证;4.毕业证;5.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提供);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7.教师资格证书;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1.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2.笔试准考证;3.身份证;4.报到证;5.毕业证;6.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提供);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8.教师资格证书;9.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部分岗位要求提供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
需要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的另行通知。
四、复审方式
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资格审查人员对照招聘方案中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3.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4.资格复审结束后,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0912-352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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