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833 次 日期:2013-08-13 15:00:2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44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246号)文件精神,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现阶段共有1个岗位3名应聘人员进入我单位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范围。现将我单位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复审时间:2013年8月19日

上午9:00—11:30

2、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2楼209室。

3、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50号。

应聘人员可乘1、26、27、31、38、55、59、62、71、76、79、81、83、86路公交车到安利公司下车,步行2分钟到石羊桥十字路口即到。

(二)携带材料

1、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二份),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三)审核内容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或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和事业正式编制)、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我中心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0:00

2、专业测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楼会议厅。

3、具体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由我中心发放的《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有关事宜将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予以说明。

三、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

1、联系电话:

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0471-5984912

2、举报电话:

内蒙古卫生厅纪检监察室0471-69463560471-6944583

内蒙古卫生厅人事处0471-6944563

更多信息请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