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用人单位需求与毕业生就业的有机结合,切实帮助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2013年我县见习单位6家,见习岗位31个,见习指标260人,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工作通知如下,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迁西籍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现已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办理了就业报到手续的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 所需材料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工作,实行自愿报名,由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审核、面试。申报见习人员需填写《迁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并出具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5份: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户口本
4.《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标识。
三、见习期间待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每月发给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最低生活补贴1320元,具体见习生活补贴标准由见习单位自定。
四、见习时间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8月1-日- 10月20日,各就业见习基地直接报名。各见习单位要严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
六、相关表格下载。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应填写《迁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表二)、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下载附件地址:www.qxldj.gov.cn ,一式5份)。
七、 咨询电话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咨询电话5685133,568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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