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是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等工作人员1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1.数控技术教师3名;
2.计算机教师2名;
3.学前教育教师1名;
4.物流管理教师1名;
5.物联网教师1名;
6.财务财会教师2名;
7.辅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学位条件,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高级职称。其它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在省职业学校信息化大赛、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五)具备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adz.gov.cn)、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agzx.cn)下载并填写《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条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满2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3年8月23~24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淮安市飞耀路23号)办公楼515会议室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招聘数3倍,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于2013年8月25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教育学、心理学);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说课)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与答辩占6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adz.gov.cn)、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agzx.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如有同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分局:0517-83718789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0517-83718218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纪委:0517-8371926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711960
本简章由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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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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