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及体检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蒋振英等137位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到我市行政村任职,聘期3年(聘用人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对拟选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13年8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六楼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邮政编码:546100。监督电话:0772-4278722)。群众如实反映拟选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来宾市2013年大学生村官拟选聘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gxgwy.org/zkgg/cg/201308/06-8856.html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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