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江县2012年12月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我县2012年12月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了一批高中教师,现将该批人员政审、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审考察
已与我县高完中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自公告之日起按下列程序要求准备政审材料,在8月19日前将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查,未按时提交政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1、资料下载。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填写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并填写一式二份。
2、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3、综合考察。本次由南江县教育局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用人单位意见”栏不填写。
二、体检
经县教育局政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
1、体检报到时间:2013年8月20日18时前。
2、体检报到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604室)。
体检时凭个人身份证领取并填写《体检表》,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3、体检时间:2013年8月21日。
4、体检地点:报到时通知。
5、体检费用及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当日由考生交给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10〕26号)有关条款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6、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两天避免摄入高脂肪食物及酒类饮品;体检当日,血检前避免摄入任何食物和水。
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三、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的人员于8月22-23日,到县人才中心领取聘用合同,与单位签订合同后,8月26前由单位将聘用合同交回县人才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签订交回聘用合同的视为弃权。
四、联系咨询电话
0827—8222534(人社局)
0827—8225533(教育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日
附件:审批表,政审表,政审函
《审批表,政审表,政审函》来源于南江县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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