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2013年戚墅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结束,现决定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二、体检时间
2013年8月8日(周四)上午8:00开始。
三、体检对象
1.戚墅堰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进入体检人员。
2.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并体检合格者可免检。
四、体检项目
1.临床: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测血压;
2.心电图;
3.肝功能;
4.血糖;
5.肾功能;
6.B超;
7.X光胸透
五、体检要求
(一)准备工作:带好《中小学教师体检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婚否、民族、籍贯、现住所、联系电话、既往病史,一定要粘贴好照片,在体检报到处缴费后领取体检单(含B超单、心电图单、化验单)。
(二)体检人员听从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三)可灵活机动完成体检项目,先在人少的体检项目处体检,直至做完所有体检项目。
(四)体检结束后应把体检表留在七院体检中心交表处。
六、注意事项
(一)体检表未按要求填写和粘贴照片者不得体检。如已怀孕,请在领体检单时说明,并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已怀孕周数。
(二)须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秩序,不随地扔垃圾,不高声喧哗,不损坏公物。
(三)体检隔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体检当天早上抽血、B超两项做完后才能进食。
七、相关政策
(一)体检项目、办法、程序和标准严格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
(二)体检后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经主检医师同意,报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批准后,可予复查。复查应使用原体检表,原则上只限于单科检查,最多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三)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如有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应通知体检人员和指定医院及时补查。故意不参加体检造成项目缺漏,该项目视同不合格处理。
(四)未参加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的体检,其擅自体检的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五)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应如实填写。
(七)体检表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中小学教师体检表.doc》来源于戚区教育网,最近更新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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