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兰察布市选拔正科级蒙古族妇女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1034 次 日期:2013-08-01 0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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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力培养选拔蒙古族、妇女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逐步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经市委研究同意,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公开选拔正科级蒙古族优秀年轻干部(蒙汉兼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正科级妇女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拟公开选拔正科级蒙古族干部(蒙汉兼通)20名;正科级女干部10名;正科级党外干部10名。公开选拔名额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10以上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类别,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相应核减公选人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知识文化水平。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以身作则。

5、善于团结同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报名资格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乌兰察布市内现任正科级干部或副科级干部任职满一年或科员任职满四年(任职年限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符合以上条件者也可以报考。

3、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5、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需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都将取消该考生的应试资格。

四、公选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组织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任职、试用等程序进行。本次公选出的正科级蒙古族、妇女和党外干部同时列入乌兰察布市副处级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

1、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网站: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5日至8月20日17:30。

(2)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类别。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科及以上学习简历[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系(学院)、专业]以及到报名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等),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乌兰察布市委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时间为8月20日至25日。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并于8月26日至8月27日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集宁区幸福路24 号)办理交费手续(考务费每人200元)。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30日至9月6日17:30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统一汉语制卷,考生必须用汉语作答。

笔试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9:00--11:30进行。

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党建网上公布(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类别公选人数与应试者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将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9月15日至9月22日间进行。(具体以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党建网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地点: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集宁区幸福路24 号);联系电话:0474-8241651。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须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考生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国有企事业单位考生还需提供任(聘)职文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出现缺额,将按照报考该类别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按照所报类别到资格复审地点领取《2013年乌兰察布市公开选拔正科级优秀年轻干部面试通知单》。

(3)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30日间进行。(具体以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党建网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具体以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党建网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

报考正科级蒙古族干部(蒙汉兼通)类别的考生,面试时必须用蒙语作答。报考正科级妇女和党外干部类别的考生,面试时必须用汉语作答。

面试成绩的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4、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党建网公布。

5、考察、体检

按照各类别拟公选人数和每个类别考生总成绩排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将一同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时间初步定为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度确定。

考察工作由市委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选拔考察实施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总成绩100分)。考察后,将考生考试总成绩(70%)和考察得分(30%)相加,按照分数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各类别公选入围人员名单,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党建网公布。

入围人员按照网上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进行。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所空缺岗位将按照各类别考生总分排名,由市委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体检。

6、公示、任用

(1)公示

经考察、体检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乌兰察布党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任用

公选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选派到基层或机关任职。

公选出的正科级蒙古族、妇女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五、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委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工作从2013年8月开始,到11月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474--8320010。

本次公选工作由乌兰察布市纪检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74-8320298。

乌兰察布市委公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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