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和《印发〈2013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组字〔2013〕35号)文件的精神,萍乡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面试工作已于7月20日结束。现将面试最终成绩和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萍乡市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面试最终面试成绩请参照http://www.pingxiang.gov.cn/zwgk/gggs/zwgg/201307/t20130722_1176956.htm
2.最后得分计算方式:
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3.考场平均分及修正系数:6个考场所有考生(167人)平均成绩为79.50分;
第一考场平均分为80.42,修正系数为0.9886;
第二考场平均分为78.52,修正系数为1.0125;
第三考场平均分为79.70,修正系数为0.9975;
第四考场平均分为79.28,修正系数为1.0028;
第五考场平均分为79.05,修正系数为1.0057;
第六考场平均分为80.04,修正系数为0.9933。
二、入闱体检人员及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上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注意事项:按照考生面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的原则,确定毛玉骄等106名面试考生以及彭镇等5人经审定的“三类人员”直接选聘人员为体检入闱人员,共计111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入闱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体检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请体检入闱人员于7月24日(星期三)早上7:30前到萍乡市政府大院篮球场集中。各体检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政审考察贯穿选聘录用工作始终,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取消选聘资格。
3.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好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没有携带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期间不允许携带和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
4、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检查);
5、B超检查子宫、前列腺、膀胱时,需膀胱充盈(憋尿);
6、女性受检查月经期间请在妇检及尿检时告知有关工作人员;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查,请事先告诉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4.联系方式:0799—6827372、0799-682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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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中共萍乡市委村建办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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