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3〕27号)的有关规定,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我市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选择了81名(其中自治区直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1人),通过联系确定2名考生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的情况,坚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的“三个优先”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和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现将各考场排名相对靠前的唐得超、邓学等2名考生作为递补对象,请各递补对象按照贺州市党建网发布的《2013年贺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公告》的要求前来体检。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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