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汉阴县退役军人安置暂行办法》(汉政办发[2010]134号)规定,根据编制空缺和用人需要,县政府决定对2007、2008、2009年退伍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进行择优招聘安置,充实到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的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编制、人社、监察、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6名。
四、招聘对象、条件和有关事项
1、招聘对象
2007年、2008年、2009年退伍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
2、报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考者持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于2013年7月22日到县民政局报名。
4、招聘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天。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等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5216823(县纪委监察局)5211895(县人社局)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初中语文(60分)、初中数学(60分)、时事政治(30分)。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6日8:30---11:0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依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初录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缴纳。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安置到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再次安置。
汉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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