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科第一批和贫困专项计划(第二次)招生院校征集志愿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阅读:745 次 日期:2013-07-19 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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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本科贫困专项计划经过梯度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以及向本科第一批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后,大部分院校已完成了录取工作任务, 现有部分学校尚缺生源。为完成招生计划,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7月17日13:00——7月18日10:00

二、有关说明

(一) 生源不足的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及剩余招生计划数详见附表,不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二)处在“自由可投”(即考生档案在库)状态且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所有考生(除限制报考本科第一批的考生以外),均可自主决定填报本科第一批的征集志愿。

(三)符合报考贫困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贫困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特别提醒: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先补充向贫困专项计划招生学校投本科第一批线上考生档案,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向学校补充投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考生档案。

(四)填报本科第一批民族班和预科班征集志愿的条件、投档程序和办法详见《2013年填报志愿指南》第5页到第6页说明。特别提醒:投档成绩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先补充向学校投本科第一批线上的考生档案,如院校生源仍不足时,可在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给学校补充投报有缺档学校志愿的考生档案。

(五) 处在“预录取”状态的考生,高校已确定录取,可不再填报征集志愿,自行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六)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报考卡号和报考卡密码登录我局网站的“征集志愿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未符合以上相应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

附件:2013年海南省本科第一批和贫困专项计划(第二次)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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