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5137 次 日期:2013-07-15 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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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全省法检系统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丽江市法检系统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3年7月21日至7月22日

8:30-11:30,15:00-17:30

(二)地点: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考丽江市法检系统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2、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由工作人员审验。资格复审确认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备存,其他材料提交一套复印件。报考“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近3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在岗的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岗位有户籍、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和《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规定的条件和内容准备资格复审材料,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审核单位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盖章,一份考生持有作为面试准考证,一份交审核单位留存。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1、司法工作岗位采用情景模拟(模拟法庭控辩)方式。其规则是: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2、非司法工作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7月24日(星期三)。

(三)面试地点: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四)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7月24日上午7:40前到中共丽江市委党校教学楼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表格上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的原件参加面试。

2、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再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位考生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请保持通讯畅通。若非面试组织单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成绩公布

1、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和考察环节。

2、考生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在丽江市委组织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详细查阅《关于2013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公告规定。

四、联系或咨询电话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08885189484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8885162603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08885396060

请点击下载:2013年度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

面试及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点击下载:2013年度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注意事项.doc

在线查阅:2013年度丽江市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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