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宁波市镇海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规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递补人员予以公布(见下表):http://www.zhhrss.gov.cn/Pageview.aspx?id=1522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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