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2013年7月9日组织了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有体检合格(详见《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考生名单表》)。 有43名考生需体检复查(详见《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复查考生名单表》),请体检复查考生于7月16 日8:30分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一楼大厅集合,参加体检复查。
考生参加体检复查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无故不按期参加复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复查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复查当日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表 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复查考生名单表 http://www.asrs.gov.cn/asrs_Show.aspx?ArticleID=4809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