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洛川县2013年特岗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 阅读:1023 次 日期:2013-07-11 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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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我县师资学科性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3]20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市教人[2013]44号)文件精神,根据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2013年7月4日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霞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吉录怀县教育局局长

屈安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庆浩县财政局局长

郭军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薛文辉县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特岗教师实施相关事宜。由县教育局长吉录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孙青山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拟招聘学科、岗位设置及人数

乡镇初中教师: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2名、美术2名、计算机2名,共计10名;

乡镇小学教师:中文4名,数学8名,英语3名,音乐3名,美术2名,体育3名,信息技术5名,特殊教育2名,共计30名;

乡镇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10名,音乐5名,美术5名,英语5名,中文5名,共计3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2)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延安市户籍。

(6)学前教育在系统中可申报为小学学段艺术(具体含艺术、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等相近专业)。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30日前,省市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招聘计划请关注http://tg.ncss.org.cn/provindex/shanxi/)。

(二)自愿报名。开通网上报名,填报服务志愿,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tg.ncss.org.cn/。时间截止7月8日。

(三)资格审查。7月5日至7月10日,由市教育局对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2日,地点为县教育局,报名者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特岗报名网上下载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四)理论考试。7月15日至20日,由县教育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命题以公共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考量应聘考生综合实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薄弱学科可放宽到1:2参加面试。

(五)面试。7月21日至25日,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各学科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还相同再次举行笔试由高到低录取。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

(六)签订合同。7月25日至7月31日,县政府与申报本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

(七)集中培训。8月中旬,由教育局根据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洛川教育网(http://www.lcjyw.net.cn)公告,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

五、服务期限和管理

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安排在所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我县农村教育的,县政府应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我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我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之前,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八、工作要求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我县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特岗计划积极、稳步地进行。

县教育局要做好特岗教师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募、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督促联系省市财政部门及时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发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县编办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靳李平

联系电话:0911-3625331

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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