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及《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2011、2012、2013年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2013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报名人员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旅顺口区人才(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报名(具体地址:旅顺口区长江路148号),填写《旅顺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缴纳考试费50元/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专科学历报考。
咨询电话:62682230(公共类)、86367712(教育类)、62682263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放准考证(2013年7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考生凭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到旅顺口区人才(就业)服务中心三楼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7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3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7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3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3比例,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7月30日后登陆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3年8月1日上午9:00-11:00。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教育类岗位面试以说课、答辩为主,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恰当使用多媒体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教育类岗位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权重为5:5,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两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基本素能。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选,通过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填写《旅顺口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的拟聘人选,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教育系统拟招聘人选根据各学校岗位需求,实行按需分配、双向选择的原则,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限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一经录用5年之内不允许调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身份并予以清退。
四、公示内容和范围
按照时间要求,招聘简章、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录用等结果均在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srsj.dllsk.gov.cn/index.asp)公布。
五、特别提示
(一)外埠考生除本人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大公办发〔2011〕56号)有关规定。其中已婚的外埠考生,其配偶也须符合上述规定。
(二)报考人员的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本公告由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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