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忻州师范学院网 阅读:1294 次 日期:2013-07-09 1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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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字[2013]1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3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60个,其中7个岗位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具体岗位见附件1。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生及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生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学位双证。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于2013年6月27 日—7月12日登录忻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xztc.edu.cn)从“招聘信息”栏中进入“忻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者务必牢记用户名及登陆密码,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3日下午6:00前到忻州师范学院主楼9层组织部(人事处)903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博士研究生通过邮箱xzsyrsc@163.com发送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即可报名,不必登录忻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350—3043705

电子邮箱:xzsyrsc@163.com

3、现场确认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登录忻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

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学生部门出具的能够如期毕业的学历、学位证明。

4、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报名结束后,学院将在校园网主页“招聘信息”栏中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所有岗位一律按照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考核考察,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社厅审批。

(一)笔试

1、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比例不达1:3的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经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批准,可不受比例限制。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3、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在笔试前一周左右组织成立命题阅卷组,并指定一名命题人员担任组长,命题人员应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骨干。命题阅卷工作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初始命题数量为试卷量的3—4倍,由命题组长主持筛选并组成A、B卷各一份。

4、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3年7月16日(9:00——11:30)。

5、学院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评卷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经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批准,可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在校园网主页“招聘信息”栏中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一周左右进行面试。

2、教师及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形式(其中美术、舞蹈、音乐、体育各专业均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试讲内容提前一小时以抽签的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15分钟以内,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教辅岗位,面试采用面谈和实际技能操作方式,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面试前,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成立若干面试组,分别负责各类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面试组成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院领导、有关单位领导和学科专家组成。其中每个面试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本院评委不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1/2,面试评委小组组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院领导担任,其他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选派。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外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排名顺序。

5、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校园网主页“招聘信息”栏公布人选名单(面试人数未达1:3比例的岗位,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得连续两年选择同一医疗机构),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乙肝项目检查。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但必须经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人社厅审核批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网主页“招聘信息”栏、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被举报并经查证核实,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档案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八、监督与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2、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招聘过程中,涉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主动回避。

4、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院按规定实行考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5、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并接受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的监督。

7、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350-3048224;举报信箱:jijianjiancha1104@163.com。

附件:

忻州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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